方法與可核算例子
體積夠,為什麼還裝不下?
更新:2026 年 9 月 12 日 · 紙箱試裝室
不能只用大箱體積除以小盒體積
一個內徑 12 × 12 × 12 公分的箱子,體積是 1,728 立方公分。36 × 1 × 1 公分的細長物品只占 36 立方公分,但它的長邊在任何一個箱邊方向都放不下。同向直放的數量是 0,不能把 1,728 ÷ 36 當成 48 件。
逐軸取整,才知道排得下幾件
不留間隔時,每個方向的件數是「可用長度 ÷ 物品在該方向的尺寸」,再向下取整。三個方向的整數相乘,就是這個朝向的件數。工具把六種朝向逐一比較;保持直立時只比較底面轉向。
每軸件數 = floor((箱內徑 − 2 × 每側內襯 + 間隔) ÷ (物品尺寸 + 間隔))
公式來自 n 件物品只需要 n − 1 個間隔。若內襯已占滿箱內空間,可裝件數是 0。
可核算的例子
40 × 30 × 20 公分紙箱,放入 12 × 8 × 5 公分物品。把 8 公分沿箱長排 5 件、12 公分沿箱寬排 2 件、5 公分沿高度排 4 層,可放 40 件。100 件需要 3 箱。這是同向格狀排列的比較結果。
最後仍需實際試裝
量測誤差、箱體變形、包材凸起和物品能否旋轉,都可能影響試裝。本工具不計算承重、運費、斜放或不同品項混装,也不代表運輸保護已足夠。
方法來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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